财政部关于印发《全国会计领军(后备)人才培养工程提升计划实施方案》的通知
财会[2013]6号
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、中国会计学会、北京国家会计学院、上海国家会计学院、厦门国家会计学院,全国会计领军(后备)人才培养工程学员:
为贯彻落实《国家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(2010-2020年)》(中发〔2010〕6号)和《会计行业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(2010-2020年)》(财会〔2010〕19号)精神,进一步优化全国会计领军(后备)人才培养机制,我部制定了《全国会计领军(后备)人才培养工程提升计划实施方案》。现印发你们,请结合实际、认真组织、精心培养、确保质量,全力推动高层次、复合型、国际化会计领军人才培养工作,为我国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坚强的人才保障。
附件:全国会计领军(后备)人才培养工程提升计划实施方案
财 政 部
2013年3月26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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